再探“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八大疑云

历经近两个月调查,广东省近日就“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向社会公布初步调查结果。调查称,该事件系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副教授贺建奎为追逐个人名利,自筹资金,蓄意逃避监管,私自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科技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第一时间对上述结果作出回应。

然而,对于这起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和科研诚信的行为,现有调查结果仍失之“简略”。特别是一些关键信息的缺失,降低了其对于科技界的警示作用。该结果也让公众觉得不够“解渴”。

“具体调查形式是什么样的?调查主体是谁,实验在哪里做的?已出生孩子的基因到底有没有改变……目前来看仍有很多问题不清楚。”中科院院士、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名誉理事长裴钢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

疑云一:只有基因编辑技术使用违规吗?

自事件发生以来,社会关注的焦点多为基因编辑技术。实际上,贺建奎的实验所使用的不只有基因编辑技术,还包括试管婴儿技术、胚胎植入前遗传诊断和遗传筛查技术等。这些技术在此次编辑胚胎基因的操作中共同发挥了作用。

相比于基因编辑技术,试管婴儿技术、胚胎植入前遗传诊断和遗传筛查技术相对成熟,但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对应用都有严格要求”。裴钢表示。

以试管婴儿技术为例,根据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进行,以医疗为目的;涉及伦理问题,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且要求实施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人类精子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

从初步调查结果及相关部门的回应看,鲜有涉及上述问题的相关信息。清华大学艾滋病综合研究中心主任张林琦告诉《中国科学报》,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他技术的应用是否合规。

疑云二:实验经费只是自筹经费吗?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贺建奎自筹资金开展相关实验。作为南科大副教授,贺建奎虽然从2018年2月已向学校申请停薪留职,但他的编制仍在南科大,且他的实验开始于2016年6月。在2018年11月27日举办的第二届国际基因组编辑峰会上,贺建奎也曾提到,“早期经费来源于南科大,后期是我自己承担”。

贺建奎向媒体公开实验内容后,南科大迅速作出“不知情”的回应并表示将展开调查,然而迄今尚未公布调查结果。其中,贺建奎在南科大期间的经费使用是否与该事件有关?贺建奎具体承担了什么项目、项目周期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如何?截至发稿前,南科大未回复《中国科学报》的采访申请。因此,针对贺建奎在南科大期间是否存在经费另作他用的情况,以及此次事件中其经费具体来源等,有关部门有必要追查清楚。

疑云三:“帮凶”还有谁?

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贺建奎从2016年6月开始私自组织包括境外人员参加的项目团队。据公开报道,开展临床试验之后,贺建奎才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登记注册《HIV免疫基因CCR5胚胎基因编辑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估》。申请注册人除了贺建奎外,还有覃金洲(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生殖医学科的胚胎培养师、细胞研究员),其于2018年1月以访问学者身份全职前往南科大,是贺建奎的助手。

除了覃金洲外,国内是否还有其他人员参与该项目?鉴于事态的严重性,有专家认为,受处置的不应该只有贺建奎,有必要公布所有参与人员的名单。

疑云四:实验在哪里做的,怎么做的?

根据注册的信息,申请单位是南科大,研究实施地点是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以下简称和美医院),伦理委员会为和美医院伦理委员会,并附有审查申请书。事件发生后,和美医院也以最快的时间否认该事件与医院无关。虽然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称已启动对和美医院伦理问题的调查,但截至发稿前,相关调查结果还未向社会公布。

据专家介绍,贺建奎的实验必须在医院进行,个人可以做基因编辑,但没有权力取精子卵子,一定要有医生参与。

但具体哪家医院或哪几家医院参与了实验,无从得知。如果相关医院参与,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是如何审查通过的?从申请书上看,贺建奎的实验始于2017年3月,截止时间是2019年3月。申请书下方有和美医院伦理委员会7位委员的签字。但事后,几位“签字”的委员均否认。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雷瑞鹏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即使相关医院没参与,有关部门也应给出说法。

疑云五:资本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2012年1月,贺建奎通过深圳“孔雀计划”海外高层人才计划来到南科大。当年7月,他创办了深圳瀚海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海基因),南科大占一部分股权。2013年,贺建奎与曾担任过和美医院总经理的林志通认识,而林志通的另一身份是正威国际集团医疗事业部负责人。2014年,南科大与正威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当年,南科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是南科大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3月,贺建奎的第二家公司——深圳因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随后,深圳市南科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6666.66万元,贺建奎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5.5%;另外两大股东分别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服务中心,持股30%;深圳市南科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5%。接下来,贺建奎先后成为9家公司的高管。

这些资本是否参与了贺建奎的实验,还有待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对于哪些相关资本或公司参与该事件,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关方面也应向社会公布。

疑云六:娜娜和露露的健康状况如何?

除了要追究相关责任方,更要关注两个已出生的孩子。她们是无辜者,也是这个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携带CCR5Δ32具有一定免疫艾滋病病毒(HIV)能力,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免疫。微博博主BToxin分析贺建奎的实验数据后发现,两个女婴的4条染色体没有一条符合CCR5Δ32,娜娜还莫名其妙多出了11个氨基酸和9个氨基酸的片段,造成了移码突变;而露露则完全脱靶。国外也有类似分析,证明实验是不成功的。

如果在移植胚胎前已发现这些问题,还让其降生,那么这两个孩子的健康状况可想而知。但瀚海基因曾在向《中国科学报》发送的一段视频中介绍,这对婴儿的胚胎在被放回母亲的子宫前,研究人员通过全基因组测序评估了基因手术的效果,结果显示手术如预想的那样安全。

裴钢表示,孩子出生后,有没有对其进行基因检测,结果是什么情况?基因有没有改变?“如果没有改变,大家就可以松一口气了。”

除此之外,研究表明中国HIV病毒流行的AE亚型是通过CXCR4感染寄主。因此,两个女婴很可能不能免疫HIV,但是她们需要承担相关风险。张林琦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有必要对她们的健康进行综合评估。

除了已出生的娜娜和露露,调查结果显示,还有1名志愿者已怀孕。

疑云七:如何保证她们正常生活?

两个孩子已出生是不争的事实,如今她们的生命不属于贺建奎实验团队,也不只属于孩子的父母,更属于全人类。她们的未来怎么办?“永远不告诉她们是被基因编辑的,允许她们跟正常人一样生活。”中科院院士、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学术副所长邵峰认为这是最合适、最好的选择。

但在张林琦看来,她们的隐私应该被保护到什么程度,这是各界需要共同讨论的问题。

未来,她们也必然会面临成年后结婚生子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禁止结婚,如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等。“基因编辑婴儿”是否属于此种情况?专家表示,目前基因编辑的程度还不清楚,在尚未发现“基因编辑婴儿”生育后代存在疾病风险的情况下,结婚生育是她们的基本权利。“如果结婚,她们的伴侣需不需要知情?”张林琦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疑云八:对人类种群的影响有多大?

如果允许她们结婚,基因就会遗传给下一代。

在邵峰看来,这个个例还不足以带来对人类种群的影响。她们的下一代可以只生一个或两个孩子,只能往下传,因为它不是传染病。“往整个基因池里放,立马就稀释掉了。”

“虽是个案,但影响非常恶劣。”张林琦认为,要引起足够的警觉。

张林琦和邵峰担心的事一样,基因编辑这个大门一旦打开,人类很快就完了。

基因编辑虽然是过去二三十年生物科学最革命性的技术,但其应用的门槛极低。事件的发生,“体现了我国科研文化体制还不够健全”。邵峰表示,没有伦理的立法是不行的,希望该事件推动中国生命安全的立法。针对有媒体报道伦理委员会是 “双刃剑”说法,雷瑞鹏表示不可理解。“伦理委员会是为医学研究保驾护航的,是一个保护人类受试者非常重要的制度化举措。”

《中国科学报》 (2019-01-31 第3版 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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